8.2.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
〖案例247〗在质量管理部审核员问部门经理:“你们是如何在公司内建立沟通过程的?”经理说:“我们主要是通过每月的质量例会来了解情况。”审核员:“每个月就一次?”经理说:“我们公司人手少,质管部除了本职工作外,还要承担公司对外宣传的工作,简直忙不过来。有时连一个月一次的例会也难以保证。”审核员问:“你们对于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有没有例行的检查制度?”经理答:“有时候我们也常下去看看。”审核员:“到下面检查有没有规定检查哪些内容,有什么记录没有?”经理:“没有特定的检查项目,发现问题一般当时就解决了,没留什么记录。”
案例分析:质量例会和管理部门对所管辖部门工作的例行检查,都是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控制的有效方法。既然公司对此作出了规定,就应该严格执行。尤其是例行检查,应该形成制度化的规定。例如可以规定检查时间间隔、检查方法、编制检查表等。如果工作仅限于一般的号召,没有强制性的措施,则不会有好的效果。本案违反了标准“8.2.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”均“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,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。”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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