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花开花落

既寻花香,也求面包:食品标准代理!245328895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企业自查报告  

2016-07-20 09:52:59|  分类: QS相关材料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
企业自查报告 

          济南市余味轩食品有限公司,坐落在济南市天桥北园路,地段繁华,车来人往,商业繁茂。优利的地理位置,给企业的宣传销售带来很多方便。在企业的成长发展过程中,得到了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天桥分局的大力辅助和支持,他们对企业是既监管又服务,所以,企业始终有着正确的发展方向,走在一条稳健发展的道路上。本企业证照齐全,严格按发证时的生产条件进行生产,确保规范生产。 

本公司的主导产品是水果制品、蜜饯、坚果和炒货制品的分装。       

这段时间,根据天桥分局的要求,企业对自己的生产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, 核查的内容主要有:企业资质情况、原材物料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、生产过程控制情况、食品出公司检验情况、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、食品标注标识情况、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,逐条检查制度的健全情况和相关记录的完善情况。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:  

        一、企业资质情况:企业证照齐全,均在有效期内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:本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料为各种水果干制品、蜜饯、坚果、复合包装袋、纸箱等。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,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。验证记录齐全。

       三、生产过程控制情况:我公司每天安排专人对公司区卫生进行打扫,保持公司区内环境整洁干净。定期对生产场所、设备、库房、进行打扫、消毒。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、设备、环境的卫生,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。定期养护设备设施,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,均对相关设施、设备进行清洗、消毒。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,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,班班检查。工作人员洗刷、更换专用工作服后,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。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场区。

         四、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:我公司配备了架盘天平、电子分析天平、电热干燥箱、超净工作台、台式培养箱、显微镜、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,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等,符合相关规定。检验人具备相应能力。按照产品标准,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,合格后出厂。检验记录留存备查。产品批批留样,并记录。

      五、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:制度健全,程序完善、相关记录齐全。

      六、食品标识标注情况:我公司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、规格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产品标准代号,以及生产者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。 半成品的标识,能满足产品的追溯要求。 

     七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:我公司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,记录了产品名称、数量、生产日期、销售日期、检验合格证号、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,包括购货者的名字,地址、销货场所等。 

     八、产品标准执行情况: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。原材物料也都是执行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。 

     九、企业人员培训、体检情况:我公司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,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(健康证),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、食品安全知识、食品技术知识培训,并备有员工培训记录。

     十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:我公司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,目前为止,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。我公司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程度调查,及时反馈消费者意见,做到对自己的产品心中有数。我公司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,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、应对机制,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,能及时做出反应,力保消费者权益。 

     除此之外,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记录表格完善,人员配备合理,职责明晰。

     经过此次自查,我公司基本符合食品安全法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和产品标准的要求。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111)| 评论(0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